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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喜歡多雨的地方

作者:亦舒

  比較喜歡多雨的地方。
  像倫敦,終日下雨,雨衣雨靴變成日常衣著,公園樹木草地碧綠,襯著灰紫色天空,游人名正言順傷春悲秋,樂不可支。
  万一天公開眼,透出一絲金光,似得到天大賞賜,普世騰歡,由此證明,本來是你的,可是先奪去,后來再還你,也就叫你感恩不盡,多厲害。
  曼徹斯特是我讀書的地方,記憶中仿佛沒有晴天,說也奇怪竟完全不介意,漸漸也不打傘,只戴一頂塑膠寬邊帽,雨中來去自若,又苦寒,也熬過去,且無限依依。
  香港的雨又是兩樣,著名的台風帶來暴雨,一下大半天,白嘩嘩,面筋那樣粗,只有這個城市可以賺到錢,亦得忍受她的脾气。
  獨自坐在小公寓中,對牢窗戶看大雨,水聲花花,惆悵舊歡如夢。
  不下雨的城市,有什么味道,有什么好住。
  一年訪新加坡,到弟家作客,早了半小時,他們還在醫務所未返,家務助理請我入內,去斟茶,正揮汗打量客廳布置,忽然下雨了。
  雷雨風拍打竹廉,一陣涼意夾著白菊花香襲人而來,沒頭沒腦,使人沉醉。
  剎那間,愿在星州終老。
  据說,几乎每日傍晚,她都這樣下雨,暑气盡消,大人小孩可安然入眠。
  每到一處地方游玩,開頭,總是為名胜古跡,風土人情,可是漸漸什么都淡卻遺忘,只余雨景印象深刻。
  威尼斯在下雨之時圣馬可廣場會浸水,當然因為河水泛濫,可是整個城市在陸沉也是原因。
  不能在這個地方談戀愛真系天無眼。
  擠在檐蓬下等天放晴已是一個節目,雨几時停?沒有人知道,如果你喜歡身邊那人,又何必介意。
  四月份巴黎蒙瑪特山上的春雨也予人同感,細如油,在雨中走好几個小時頭發才會潤濕,不必多加防范。
  不知為什么,老有种下雨天不必講話的感覺,雨已代言,省卻多少事。
  下雨天又正好獨自跑出去逛一個散步,不必理會什么人。
  溫哥華冬季的雨,十分惡名昭彰,最近好似個多月不停傾盆般下,傘都擋不住。
  我有一件軍裝絨里的連帽雨衣,可以陪孩子在雨中踩腳踏車。
  在太陽底下老睜不開雙眼的人可利用這种季節看山看海看人。
  “你為什么喜歡溫埠?”“因她的雨及中國菜”,理由仿佛不夠充分。
  這樣吧,你朝北走,一直走到育空,几乎進入北极圈,在太陽風暴雀躍的時候,半空可看到飛舞錦鍛般的极光,這是由衷的旅游好介紹。
  淋雨是不會叫人生病的,傷風發燒是因為感染了濾過性細菌,不必怕雨。
  拉斯維加斯、洛杉磯……都不下雨,所以不大喜歡去,一次到大峽谷,面皮晒得打摺,在飛机艙內住了一個月,往后怎么樣護理,已經無法恢复舊觀。
  下雨的好去處還有三藩市,風大,嗚嗚響,像咆哮山庄,不知多羅曼蒂克,大衣裹緊些,站山上看著名的金門橋。
  待太陽終于探出頭來,買一支折光器,擱窗前,它會像五棱鏡般發出紅橙黃綠藍靛紫諸般顏色,滿室虹彩,叫人喜悅。
  忽然想起來,我六歲時,居上海,一日,到姨媽家玩耍,下雨,姨媽看了看天,笑道:“唷,落雨天留客”,据說我听了立刻不高興。
  對于上海,一無記憶,記單單記得那場雨。

  (原載台灣林白版的《密碼》,植字:Pe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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