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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手套

作者:亦舒

選自亦舒短篇小說集《鐘情》

  平平同她妹妹元元說:“你知道家里一向不贊成你同他來往。”
  元元點點頭,“我知道。”
  “我唯一的忠告是离開他。”
  元元默不作聲,姐姐已經不肯多講,整個情況令她厭倦,說真的也是,拖了有三年了。
  平平与元元性格不同,平平堅強獨立自愛,而元元优柔懦弱,兩姐妹卻長得一般標致。
  平平當下說:“我不認為他這輩子會同他妻子离婚,他從開始到現在都未打算這么做過,你白等了三年,要是愿意等下去,很快又另外三年。”
  平平伸手叫侍者結帳。
  元元懇求,她握住姐姐的手,“我需要你支持我。”
  “不,”平平凝視妹妹,“你需要的是堅強的意旨力,沒有人可以幫到你。”
  她付帳后站起來走了。
  剩下元元一個人在咖啡室呆坐。
  元元的煩惱其實最常見,從她与姐姐的對白听來,我們可以知道:她想得到的男子,是一個有婦之夫,在這种典型的三角關系中,元元被稱為第三者。
  這類角色不好演。
  尤其是元元,她碰到的那位太太非常冷靜厲害,坐鎮王府,不動聲色,天天照樣過她那悠閒舒适的生活,并不把元元放在心上,閒時同親友說起這么一個人,伊怪同情的:“是受過教育的呢,自費,老王艷福不淺”,完全家是說別家的事似,就算是說別家,也還嫌語气涼薄。
  僵持下去,誰最吃虧,路人皆知。
  元元歎口气,站起來要走,取過台子上的手袋,發覺手套只剩下一只。
  她看看台子底,并沒有另一只的蹤跡,怕是丟了。
  她只是惆悵,這陣子心不在焉,老是掉東西:打火机、手套、皮夾子、絲巾,掉了無數,尤其是手套。
  元元有戴手套的習慣,到冬天,在室外,她從不脫下手套,熟人都知道她這個脾气,她的手怕冷,指尖老是冰涼冰涼的,男孩子開頭去拉她的手,總是嚇一跳。
  今天不見的,正是她最心愛的手套之一,小羊皮內鑲凱斯咪里,鮮紅色,非常触目,她曾笑稱戴上它召計程車最好,司机看得見。
  另一只在哪里?
  揀到也沒有用。
  人生充滿不如意。
  元元索性撇下另一只紅手套,取過手袋便走。
  剛到電梯口,便有人叫她:“小姐,你忘了東西。”
  元元轉過頭來,是一個端正的年輕人,手里正拿著她的手套。
  她不想解釋,勉強笑一笑,接過手套,向年輕人道謝,一低頭,“咦,”她忍不住叫出來,“兩只手套。”
  年輕人被她這句話惹笑了,手套當然都兩只,不然還三只不成?
  元元得到意外之喜,一邊笑一邊穿上手套,又伸出雙手端詳一番,再次向年輕人說,“謝謝你”。
  男方被她天真的神情吸引,失而复得,當然值得高興,但她的反應奇突,像是遇到什么應該慶祝的事以的。
  他看住她笑。
  她漲紅面孔。
  奇怪!剛剛怎么看都只剩一只手套,驟然又變出兩只來。
  也許是她心神恍惚,看錯了。
  “貴姓?”他問她。
  她不想回答。
  朋友應該有介紹人士,這樣隨便在路邊結交陌生人,甚不安全。
  趁人多,元元走進電梯,到了街上,一擠,就不見了那個年輕人。
  她松出一口气。
  回到辦公室,不禁抱怨自己愚魯,對王某人這樣貞忠干什么,他不過把她當作小玩意。
  王的電話來了,很虛偽的溫柔:“今天忙嗎”,“有沒有想我”,“下班打算到什么地方去”,“收到花束沒有”,“不要太辛苦……”等等。
  三年前動听的句子,三年后有時會礙耳。
  人畢竟是會長大的,元元也不例外。
  其實是長不大的好,他說什么便信什么,听不出紕漏,使不覺可怕,永遠可以自得其樂。
  元元有种感覺,她与王之間的關系大約也快告結束了,最近老有种緣份將盡的感覺,所以她忐忑不安。
  從前,只要听見他的聲音,便高興雀躍,根本不覺得吃苦。
  忙的時候時間過得特別快,一下子到下班時分,秘書前來看有什么最后吩咐。
  元元正在穿大衣,取過手套的時候,呆住,只有一只。
  秘書搭訕問:“另外一只呢,掉了?”
  元元不相信,明明是兩只,她戴在手上,回辦公室,听電話的時候脫下,擱一邊,等到這個時候,再找,已經只得一只。
  開什么玩笑。
  秘書幫她一輪亂找,“章小姐,恐伯是丟掉了。”
  元元脫掉那一只,拉開抽屜,放進去。
  秘書見她這么落寞,出于好意,自告奮勇,“章小姐,我陪你去買雙新的。”
  “不,”元元回過神來,“你去吧,我知道你有約。”
  秘書便走了。
  元元猶自不服气,四周圍翻了翻,鮮紅色皮手套,如果在這間房間內,一定看得見。
  她又搜過手袋及大衣袋,什么都沒有。
  終于不見了。
  那年輕人救不到她。姐姐平平說得好,她要自救。
  猶疑半刻,她握著冰冷的手,离開辦公室。
  黃昏,街上行人如過江之鯽。
  元元走進一間相熟的精品店。
  售貨員迎上來招呼她,“手套?章小姐,這個月已經是第三雙了。”開心地笑著,但愿每個顧客都似章小姐。
  元元試穿一雙暗紫色的獍皮手套。
  付了帳,等店員包好它的時候,身后傳來一把聲音:“這位小姐,你好。”
  元元轉過頭去,噫,是中午那位年輕人。
  元元像碰到老朋友一樣笑起來,“這么巧。”
  “買手套?”他笑問。
  “正是,你拾回給我的手套,又丟了,我的記性沒得救,辜負了你的好意。”
  年輕人說;“先告訴我你的名字,我再告訴你一件更奇的事。”
  這時候元元也不再介意,使取出卡片遞給他。
  “章元元,”他自口袋中取出一樣東西,“請看看這是什么。”
  元元睜大眼睛。
  手套,是她的紅手套。
  她顧不得儀態,一把搶過,便檢查食指与拇指處是否有一點豆大的油斑。有,一點都不錯,這是她的手套,但,為什么象玩魔術,它又變到年輕人的口袋里去?
  她明明一直戴著它回辦公室。
  年輕人也說:“我明明看見你戴著兩只紅手套走出去,但回到寫字樓,我發覺有一只手套在我大衣袋里。”
  元元很受震蕩,這是怎么一回事?
  “我問女同事可知這樣的手套在何處買。”
  他的女同事吹一下口哨,把精品店的名字告訴他。
  他一下班便赶過來,剛剛,恰恰,碰到元元。
  他問:“另外一只呢?”
  “在公司的抽屜里。”
  “這一只也還給你。”
  元元這次小心翼翼把紅手套放進手袋里,把新買的紫手套戴上。
  年輕人說:“這雙不及那雙好看。”
  元元笑,“我也這樣想。”
  “我可否請你喝杯咖啡?”
  “讓我請客吧。”
  他倆一直談這件怪事,手套怎么會得忽隱忽現,從一處走到另外一處。
  他姓林,叫思聰,說話很有幽默感,晃眼一小時過去。
  “晚飯?”他試探地問。
  元元點點頭。
  也許他倆都記錯了,他根本沒有把兩只手套都還給她,也許有,之后她又脫過一次,掉進他口袋中。
  管它呢,元元想,不如盡情享受晚餐。
  許久沒有玩得這樣高興了。
  兩人上天入地,無所不談,他們有許多共同點,喜歡看喜劇電影,愛听幽怨的音樂,不介意下雨天……
  回家的時候,已經十二點多
  元元把頭靠在大門處,松出一口气,呀,時間過真快,這次約會之后,不知還有沒有更多。
  “再見。”她輕輕說。
  林思聰走了。
  公寓里的電話不住地響,元元忽然想起來,這難道是王某人?
  果然,他的聲音焦急不安,“你一整個晚上在哪里?”
  元元看看話筒,她可從來沒有問過他同樣的問題,三年來不止七百次她想知道他回家后一入候門做些什么,但一直忍著。
  她也曾在這种時分寂寞孤苦希望他撥一個電話過來說兩句,他也從來未試過慷慨,她只是他九至七的伴侶,好,最多到八點,又要回家扮演他另外一個角色。
  多年來她義助他生活過得多彩多姿,他也習慣了,以為他擁有她。
  元元當下心平气和的說:“明天再說吧,現在晚了。”她挂上電話。
  元元不知道這是否水性楊花,抑或是人之常情,她歎口气,她比什么時候都愿意棄舊迎新,卸下妝,她睡了。
  第二天天气非常的冷,她呵著白气出門口。
  她看見,一輛小小白色房車停在門口。
  元元直覺上知道車里坐著的是林思聰,她鼻子一酸,走過去,敲敲車窗,彎下身子問,“順風嗎?”
  小林在看報紙,聞聲綻開一個笑容,連忙推開車門。
  空座位上放著小小的一束毋忘我。
  多年元元都不記得有比這更好的早晨。
  “你忘記戴手套。”小林說。
  “噯,急著出門,忘了。”她伸出雙手看看。
  手在晨曦中顯得纖細蒼白,這可是一雙勞動婦女的手,元元感慨,這雙手已經做出不少成績來。
  小林說:“把手放進口袋里暖和。”
  “不要緊,今天不是那么冷。”
  “可是天文台說入冬以來,今日气溫最低。”
  “有這种事?”
  他們約好下班見面。
  回到公司元元打開手袋,預備取出紅手套,手袋里空空如也,除出一大堆雜物,什么都沒有。
  元元拉開抽屜,惊得說不出話來,抽屜里端端正正放著兩只紅手套。
  她跌坐在椅子里。
  事到如今,再也不能說沒有蹺蹊了,這雙手套簡直是活生生的,來去自若,神出鬼沒。
  有人作弄她。
  是平平?不會,平平的時間才不會這樣用。
  元元糊涂了,是誰,是誰買了十雙八雙紅手套到處放引起這神秘的疑團。這時候,秘書推門進來,她捧著一只花籃,“王先生派人送來的。”
  元元點點頭,“就放那邊。”
  那人的電話接著來了,“還喜歡花嗎。”把她當小孩子。
  玉元手中拿著紅手套,沒有仔細听他說些什么。
  手套這樣糾纏不清地把她与林思聰拉在一起,究竟是什么意思。
  “生我的气嗎,什么地方得罪你了,是因為生日的緣故嗎,我試試拿半天假陪你。”
  秘書向元元打手勢叫她開會,元元說:“老板叫我,對不起,有空再說吧。”
  她都忘了是生日。
  中午平平約她吃飯。
  她細細打量妹妹,“咦,士別三日,刮目相看,怎么搞的,气色与前些日子相比,有天淵之別。”
  “真的?”元元摸摸面孔。
  “相由心生,是否問題已經得到解決?”
  “有進展。”
  “別打官腔好不好。”平平笑。
  “我想离開那人。”
  “想是不夠的,”平平吁出一口气,“你要做。”
  “我真的在做,我認識新朋友,參予新的社交活動,新年新气象,今晚有新約會。”
  “可不是,又過年了。”
  “什么都沒做好。”
  “不要緊,”平平說;“還有明年。”
  姐妹倆笑了。
  元元隔一會儿問:“平平,你迷不迷信?”
  平平答,“我不迷信,但我認為世上的确有許多科學不能解釋的現象。”
  平平永遠丁是丁,卯是卯的。
  元元又問:“你怕不怕這种現象。”
  平平答:“問心無愧,有何可怕。”
  元元打開手袋,把紅手套取出來,放在桌子。
  平平取笑她,“照說本市再冷,都不會冷得要天天戴手套。”
  元元說:“這副手套与眾不同。”
  平平取起檢查一番,“你的道具除出貴,并沒有什么特別之處,”又說:“戴手套不過發泄你的不安,自從同那位王先生在一起,你的精神備受困惑,記得嗎,從前你可不帶這玩意儿。”
  元元笑,“佛洛依德都沒你這么多話說。”
  “你自己想想去。”
  元元不敢再說下去,是她的幻覺嗎,手套走來走去,只因為她精神恍惚?
  不會吧?
  只听得平平說:“你必需要离開那個人,才會知道這三年的生活過得多荒謬。”
  “時間到了。”
  姐妹握手,互相祝福。
  秘書見元元回來,寫上說:“章小姐,王先生在你房里。”
  元元不愿意見他,但,他居然找上門來了,有什么話要說呢?
  他神情非常焦急。
  他開口便說:“我今天回去就跟她商議离婚。”
  這話元元不知道已經听過多次,每次鬧僵了,他便取出這道符咒來安撫她。
  万試万靈?今天不行了。
  元元笑起來。
  王某惊疑地看著她。
  “沒問題,”她放下手袋坐好,“象你們這樣的關系,你虞我詐,分了手也算
  了。”
  今日說离婚,明日又与子女摟成一堆拍合家歡照片,專拿倒霉的第三者來開玩笑。
  自第一天開始便說离婚离婚离婚,之后的一千多個日子,天天有不同的理由,解釋為什么不能夠离婚,元元听得雙耳走油。
  “生什么气呢?”他大惑不解。
  “我沒有生气。”
  “我陪你出去走走。”
  “不行,我還沒有下班,記得嗎,我是受薪階級,職業婦女,我老板會找我,無故失蹤當曠工論。”
  “但是以以前——”
  以前她太服從他。
  她微笑,“現在社會要求不一樣了。”
  “下班我來接你。”
  “我已經約了人。”
  王某忽然明白,“你要疏遠我。”
  元元不答,她站得离他遠遠的,雙手抱在胸前。
  “抑或是要給我一點顏色看看?”王氏悻悻然。
  “我今天早就約了人。”
  “我不會爬在你面前求你。”他警告元元。
  元元拉開門,“我相信你也不會。”
  他不得不走,于是仰起頭,踏步出去。
  元兀不能想象她以前怎么勻得出時間來敷衍他。
  可怕!這樣猥瑣的一個人這樣猥瑣的一件事。
  她搖搖頭,赶這一天的工作。
  傍晚,那人的電話又來了,元元因約了林思聰,同秘書說,“說我已經走了。”
  他一直同元元玩手段,所以認為元元這次也是同他耍同樣的把戲。
  元元哪里懂得耍花槍,這是一門很深的學問,要花很多的時間,還得有极大的天份才能有成績,她遺憾,章元元連皮毛都不會。
  思聰不知道這是元元的生日。
  他問元元:“所有的手套都丟掉了?”
  元元說:“我不覺得冷,奇怪。”
  “那就不要戴好了。”
  “你不喜歡我戴手套?”
  “細節不大重要,我只知道我喜歡你。”
  那天她一進來他就注意她,所以才發覺她漏了手套,他有心藉机向她搭訕。
  女性身邊零件多,掉東西的机會也多,他時常發現車里桌面有零零碎碎的東西,多數順手撥進字紙籮算數,懶得去追溯物主。
  元元与她的紅手套是不一樣的。
  況且,它會自動走進他的口袋里。
  恩聰本來怀疑元元故意趁他不覺輕輕把它塞進他口袋制造第二次見面机會,后來越來越覺不象,她不似工心計的人,況且,他也不值得她那么做。
  分手時元元問:“明早順路嗎?”
  “同樣時間在這里等你。”
  元元沒想到王某人會在樓梯角等她。
  她并不害怕,只覺詫异,“喂你還不回家?當心有人不放過你。”
  “我已經同她說過了,要离婚。”
  元元笑出來,离婚竟成為他的口頭禪了。
  “回家吧,”元元勸道:“有什么話明天再說,大家都累了。”
  “那年輕人是誰?”
  “一個朋友。”
  “愛人?”
  “不不不不不,誰有空談戀愛,十划還沒有一撇,我只想認識一些新朋友。”
  “元元,我們結婚吧。”他還想挽回。
  元元心平气和的說:“怎么結,單方面申請离婚就需要五年時間,你誤會我想同你結婚,所以一直拿這個來做餌,事實不是這樣的,我若單想結婚,自然會同沒有家室的來往,你辜負了我的時間心血感情。”
  “元元,我會補償你。”
  “不用,我沒有失去什么,反而賺得智慧經驗,”她停一停,“再見。”
  元元發覺她的口气像平平,她用鎖匙開啟大門,迅速關攏。
  這樣冷的天气,額角都冒出汗來。
  太長的日子讓他為所欲為,元元曾經做過感情奴隸,脫了身才知道惊險。
  她用背壓著大門,象是怕有人會闖進來。
  搬家,一定要盡快搬家。
  電話鈴驟響,元元嚇一大跳。
  她不敢去听,不管是誰,用墊子壓住鈴聲,匆匆逃進房間去。
  第二天就找到平平商量找房子搬。
  平平說:“還租?買一間公寓吧,又保值又可以住,一舉數得。”
  姐姐說得再正确沒有。
  以前老覺得會有人接手來照顧她的生活,故此一切都是暫時性的,薪水全用來妝扮,遇有哪天心情不好,就飛到外地旅行,一擲千金,發泄一番。
  現在真的到了好好為自己打算的時間了。
  不然的話,小林還真會看不起她,
  元元吁出一口气。
  姐姐笑說:“你那腦榫,象是忽然生攏了,現在我不必替你擔心。”
  接著一段日子,老王一直找她,她一直避他,她搬了家,他只知道她辦公地點,有頭有臉,也不方便上來,再送了几天花,不見回音,十分惱怒,也索性冷下來。
  幸虧沒有离婚,他想,這年頭這些年輕女孩子,哪里有長心。
  難得的是,雙方都很慶幸。
  元元不大戴手套了。
  即使下毛毛雨,呵气成霧,她都沒有再戴手套,也不覺得很冷,徒手做事靈敏一點,不論抓筆、翻報紙開車門,都比較方便。
  周末元元把一只只箱子打開,整理衣物,找出十來廿雙手套。
  林思聰在一旁幫她,蔚為奇觀。
  元元數一數,單單不見那雙紅的。
  紅手套呢?
  “它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小林答:“是這個樣子的,急看要找,永遠找不到,找得心慌意亂,找它一千次,都沒有用!嘿!等到不要它了,它偏偏就在眼前。”
  元元笑,“說那么大篇,你的意思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從不費工夫。”
  小林忽爾緊張起來,笑說:“我怕它們走到不知道誰的大衣裝里去。”
  不過天气也漸漸暖和了。
  一日元元走在馬路上,看到行人道邊有一只孤零零的手套。
  她沒有把它拾起,她只看了它一眼,隨即過馬路去辦正經事。
  元元連自己的紅手套都無暇兼顧。
  她好象再也沒有看見過它們。
  不過不要緊,冬天再來的時候,她可以握住小林的手取暖。
  她不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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