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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別字”說開去




  自從議論寫別字〔2〕以至現在的提倡手頭字〔3〕,其間的經過,恐怕也有一年多了,我記得自己并沒有說什么話。這些事情,我是不反對的,但也不熱心,因為我以為方塊字本身就是一個死症,吃點人參,或者想一點什么方法,固然也許可以拖延一下,然而到底是無可挽救的,所以一向就不大注意這回事。

  前几天在《自由談》上看見陳友琴〔4〕先生的《活字与死字》,才又記起了舊事來。他在那里提到北大招考,投考生寫了誤字,“劉半農教授作打油詩去嘲弄他,固然不應該”,但我“曲為之辯,亦大可不必”。那投考生的誤字,是以“倡明”為“昌明”,劉教授的打油詩,是解“倡”為“娼妓”,我的雜感,是說“倡”不必一定作“娼妓”解,自信還未必是“曲”說;至于“大可不必”之評,那是极有意思的,一個人的言行,從別人看來,“大可不必”之點多得很,要不然,全國的人們就好像是一個了。

  我還沒有明目張膽的提倡過寫別字,假如我在做國文教員,學生寫了錯字,我是要給他改正的,但一面也知道這不過是治標之法。至于去年的指摘劉教授,卻和保護別字微有不同。(一)我以為既是學者或教授,年齡至少和學生差十年,不但飯菜多吃了万來碗了,就是每天認一個字,也就要比學生多識三千六百個,比較的高明,是應該的,在考卷里發見几個錯字,“大可不必”飄飄然生优越之感,好像得了什么寶貝一樣。況且(二)現在的學校,科目繁多,和先前專攻八股的私塾,大不相同了,縱使文字不及從前,正也毫不足怪,先前的不寫錯字的書生,他知道五洲的所在,原質的名目嗎?自然,如果精通科學,又擅文章,那也很不坏,但這不能含含胡胡,責之一般的學生,假使他要學的是工程,那么,他只要能筑堤造路,治河導淮就盡夠了,寫“昌明”為“倡明”,誤“留學”為“流學”,堤防決不會因此就倒塌的。如果說,別國的學生對于本國的文字,決不致鬧出這樣的大笑話,那自然可以歸罪于中國學生的偏偏不肯學,但也可以歸咎于先生的不善教,要不然,那就只能如我所說:方塊字本身就是一個死症。

  改白話以至提倡手頭字,其實也不過一點樟腦針,不能起死回生的,但這就又受著纏不清的障害,至今沒有完。還記得提倡白話的時候,保守者對于改革者的第一彈,是說改革者不識字,不通文,所以主張用白話。對于這些打著古文旗子的敵軍,是就用古書作“法寶”,這才打退的,以毒攻毒,反而證明了反對白話者自己的不識字,不通文。要不然,這古文旗子恐怕至今還不倒下。去年曹聚仁先生為別字辯護,戰法也是搬古書,弄得文人學士之自以為識得“正字”者,哭笑不得,因為那所謂“正字”就有許多是別字。這确是轟毀舊營壘的利器。現在已經不大有人來辯文的白不白——但“尋開心”者除外——字的別不別了,因為這會引到今文《尚書》〔5〕,骨甲文字〔6〕去,麻煩得很。這就是改革者的胜利——至于這改革的損益,自然又作別論。

  陳友琴先生的《死字和活字》,便是在這決戰之后,重整陣容的最穩的方法,他已經不想從根本上斤斤計較字的錯不錯,即別不別了。他只問字的活不活;不活,就算錯。他引了一段何仲英先生的《中國文字學大綱》來做自己的代表〔7〕——

  “……古人用通借,也是寫別字,也是不該。不過積古相沿,一向通行,到如今沒有法子強人改正。假使個個字都能夠改正,是《易經》里所說的‘爸父之蠱’。縱使不能,豈可在古人寫的別字以外再加許多別字呢?古人寫的別字,通行到如今,全國相同,所以還可以解得。今人若添寫許多別字,各處用各處的方音去寫,別省別縣的人,就不能懂得了,后來全國的文字,必定彼此不同,這不是一种大障礙嗎?……”

  這頭几句,恕我老實的說罷,是有些可笑的。假如我們先不問有沒有法子強人改正,自己先來改正一部古書試試罷,第一個問題是拿什么做“正字”,《說文》,金文,〔8〕骨甲文,還是簡直用陳先生的所謂“活字”呢?縱使大家愿意依,主張者自己先就沒法改,不能“爸父之蠱”〔9〕。所以陳先生的代表的接著的主張是已經錯定了的,就一任他錯下去,但是錯不得添,以免將來破坏文字的統一。是非不談,專論利害,也并不算坏,但直白的說起來,卻只是維持現狀說而已。

  維持現狀說是任何時候都有的,贊成者也不會少,然而在任何時候都沒有效,因為在實際上決定做不到。假使古時候用此法,就沒有今之現狀,今用此法,也就沒有將來的現狀,直至遼遠的將來,一切都和太古無异。以文字論,則未有文字之時,就不會象形以造“文”,更不會孳乳而成“字”,〔10〕篆決不解散而為隸,隸更不簡單化為現在之所謂“真書”〔11〕。文化的改革如長江大河的流行,無法遏止,假使能夠遏止,那就成為死水,縱不干涸,也必腐敗的。當然,在流行時,倘無弊害,豈不更是非常之好?然而在實際上,卻斷沒有這樣的事。回复故道的事是沒有的,一定有遷移;維持現狀的事也是沒有的,一定有改變。有百利而無一弊的事也是沒有的,只可權大小。況且我們的方塊字,古人寫了別字,今人也寫別字,可見要寫別字的病根,是在方塊字本身的,別字病將与方塊字本身并存,除了改革這方塊字之外,實在并沒有救濟的十全好方法。

  复古是難了,何先生也承認。不過現狀卻也維持不下去,因為我們現在一般讀書人之所謂“正字”,其實不過是前清取士的規定,一切指示,都在薄薄的三本所謂“翰苑分書”的《字學舉隅》〔12〕中,但二十年來,在不聲不響中又有了一點改變。從古訖今,什么都在改變,但必須在不聲不響中,倘一道破,就一定有窒礙,維持現狀說來了,复古說也來了。這些說頭自然也無效。但一時不失其為一种窒礙卻也是真的,它能夠使一部分的有志于改革者遲疑一下子,從招潮者變為乘潮者。

  我在這里,要說的只是維持現狀說听去好像很穩健,但實際上卻是行不通的,史實在不斷的證明著它只是一种“并無其事”:僅在這一些。

  三月二十一日。

  CC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日上海《芒种》半月刊第一卷第四期,署名旅隼。

  〔2〕議論寫別字一九三三年十月,劉半農在《論語》第二十六期發表的《閱卷雜詩(六首)》,對當年北京大學招考時學生在國文試卷中所寫的別字大加嘲弄。魯迅在同年十月十六日《申報·自由談》發表《“感舊”以后(下)》(后收入《准風月談》),對劉的這种態度進行了批評;接著曹聚仁就“別字”問題在十月二十二日、二十八日《申報·自由談》發表了《談“別字”》和《再張目一下——續談別字》兩篇文章。

  〔3〕提倡手頭字一九三五年初,一部分文化教育界人士及雜志社曾發起推行手頭字運動,主張將手頭字正式用于出版物,并發表了第一期推行的三百個字。据他們發表的《推行手頭字緣起》說,手頭字是“手頭上大家都這么寫,可是書本上并不這么印”的字。〔4〕陳友琴安徽南陵人。當時是上海務本女子中學教員。他的《活字与死字》發表于一九三五年三月十六日、十八日、十九日的《申報·自由談》。

  〔5〕今文《尚書》《尚書》是我國上古歷史文件和部分追記古代事跡著作的匯編,有今文、古文之別:今文《尚書》系漢初伏胜所傳,歐陽氏及大小夏侯氏所習,以漢代當時通行的隸書抄寫;古文《尚書》傳為漢代孔安國在孔子宅壁中所得,用秦漢以前的古文字書寫(后來流傳的古文《尚書》,相傳為東晉梅賾偽造)。据《漢書·藝文志》稱:“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文字异者七百有余。”

  〔6〕骨甲文字即甲骨文,又稱“卜辭”,殷商時代在龜甲和獸骨上所刻記載占卜情況的文字,一八九九年始于河南安陽(殷代故都)發現,是我國目前所見最早的文字。

  〔7〕陳友琴在《活字与死字》一文中說:“所謂‘活字’者,就是大多數認識文字的人所公認的字……識字太多的朋友,搬出許多奇字僻字古字,与實際運用文字的需要全不相干,我對于這一類的字,一概謚以佳號曰‘死字’。”最后又說:“我覺得我們的同行何仲英先生(按陳、何當時都是教員)的話,可以做我的代表。”《中國文字學大綱》,一九二二年二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8〕《說文》《說文解字》的略稱。東漢許慎撰,我國第一部系統介紹漢字形、音、義的著作。金文,又稱“鐘鼎文”,是殷、周到漢代青銅器上鑄刻的記事文字。

  〔9〕“爸父之蠱”語見《周易·蠱》初六:“爸父之蠱,有子,考無咎。”三國時魏國王弼注:“爸父之事,能承先軌,堪其任者也。”后稱儿子能完成父親所未竟的事業,因而掩蓋了父親的過錯為“爸蠱”。

  〔10〕關于“文”和“字”的這一解釋,原出《說文解字·序目》中,原文是:“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后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11〕關于篆、隸、“真書”(楷書),參看本卷第105頁注〔16〕。〔12〕《字學舉隅》清代龍啟瑞編,是一部“辨正通俗文字”的書,分“辨似、正訛、摘誤”三類。此書刻本的字体,系由翰林二十余人分寫而成,故稱“翰苑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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